王磊律师,济南房产建筑工程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一般农村的小产权房并不会像我们在城市购买的房屋那样会有房产证,农村中一般小产权房房产凭证就是相关的土地使用证明。但是生活总是会有意外发生,房产证明和土地使用证明都会有丢失的那一天。那么农村土地使用证丢失补办流程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的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农村土地使用证丢失补办及其相关问题。
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
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等情况;
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需要登报说明遗失情况;
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前去补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1、申请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用地证明文件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2、登记声明原证遗失作废的报纸,单位或村委会的证明。
3、法人证明或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
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慎对待并尽量避免相应法律风险。
而国家《土地管理法》对于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规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规定: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由上可知,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在现实中,普遍存在着土地承租者直接与集体土地所属的村委会签署土地租用协议的操作方式,这一做法并不妥当,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等也均因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成为无效合同。
以上就是关于农村土地使用证丢失补办流程及其相关问题,农村土地使用证丢失补办阴暗不会很麻烦只要有正确填写相关的资料就可以了。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农村土地使用证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批准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有关文件;
土地出让方案;
出让土地情况的说明、土地评估说明;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