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磊律师,济南房产建筑工程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划拨土地之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或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相比,划拨土地使用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划拨土地使用权只针对国有土地而言;集体土地不适用划拨方式,集体土地只有在被征收为国有土地之后才可以划拨。
2、土地使用权划拨是一种行政行为,创设民事权利;土地使用权出让则是一种民事行为。
3、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限制。
一等:
上海:长宁区 虹口区 黄浦区 静安区 卢湾区 普陀区 徐汇区 杨浦区 闸北区
二等:
北京:朝阳区 崇文区 东城区 丰台区 海淀区 石景山区 西城区 宣武区
上海:浦东新区
三等:
广东:广州市 深圳市
四等:
天津:和平区 河东区 河西区 河北区 红桥区 南开区
重庆:大渡口区 江北区 九龙坡区 南岸区 沙坪坝区 渝中区
河北:石家庄市
辽宁:大连市 沈阳市
江苏:常州市 南京市 苏州市 无锡市
浙江:杭州市 宁波市
福建:福州市 厦门市
山东:济南市 青岛市
湖北:武汉市
湖南:长沙市
广东:汕头市 珠海市 深圳市宝安区
四川:成都市
五等:
北京:通州区
天津:塘沽区
河北:唐山市
山西:太原市
辽宁:鞍山市
吉林:长春市
黑龙江:哈尔滨市
江苏:徐州市
安徽:合肥市
江西:南昌市
河南:郑州市
广东:东莞市 佛山市禅城区 惠州市惠城区 中山市 深圳市龙岗区 广州市黄埔区
广西:南宁市
海南:海口市秀英区
云南:昆明市
陕西:西安市
新疆:乌鲁木齐市
六等:
北京:大兴区 昌平区 顺义区
天津:津南区 西青区
河北:保定市 邯郸市
内蒙古:包头市
辽宁:本溪市 抚顺市 盘锦市 大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