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刑事律师
15005816772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刑事动态
刑辩指南
管辖知识
经济犯罪法规
访客留言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刑辩指南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刑辩指南
管辖知识
经济犯罪法规
取保候审
刑罚分类
刑事文书
刑事审判
刑事证据
罪罚轻重
死刑知识
经济犯罪案例
经济犯罪
文章列表
合议庭的组成
2016年8月18日
杭州刑事律师
http://www.whbwzzw.com/
style=\" margin-bottom:6px;\">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一是必须组成合议庭,不准独任审判,不得适用简易程序;二是再审的合议庭必须另行组成,原合议庭成员或独任审判员不得参加组成的新合议庭;三是再审时,应对原来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所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当事人再审申请或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范围限制。
文章来源:
杭州刑事律师
律师:
韩阳
[杭州]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5005816772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whbwzzw.com/art/view.asp?id=858792657577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条件有哪些?
2.审查起诉期限是多长?
3.审判监督有哪些特性?
4.反诉的特点与界定
5.论侦查管辖
我们保护您的隐私权,我们承诺:您所填的信息仅用于预约回访,不会用作其他用途
15005816772
官方微网站
电话:15005816772
Q Q:
联系信箱: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创新大厦B座8楼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2 版权所有
杭州刑事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5005816772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